當您的航班出現問題時,重要的是您覺得 享有您的合法權利。本文解釋了你什麼 有權延遲,取消和其他飛行問題。
首先,如果您的航班延遲了三個多小時, 您有權根據歐盟第261/2004條獲得賠償。這個 法律適用於出發或到達的航班 歐盟機場設有歐盟航空公司。補償金額 取決於飛行的長度和延遲的不同 期間。
如果取消您有權退款或重新預訂 到下一個可用的航班。如果您的航班可以用卡取消 注意,除退款外,您還有權獲得賠償 或重新預訂。如果取消發生在14天內,則適用 出發前。
如果您因超額預訂而被拒絕登機,那麼您是對的 補償。航空公司還必須為您提供選擇 運輸到您的目的地或退款。 您還有權獲得援助,例如食物和飲料,兩個免費 如果需要過夜,請打電話和住宿。
丟失,損壞或延遲行李,您有權 根據《蒙特利爾公約》的賠償。重要的是 立即向航空公司報告任何行李問題 機場的服務中心,填補財產不規則 報告(PIR)。保存報告的副本和所有收據 購買您必須因損失或延遲行李而進行的購買。
通過了解您的合法權利,您可以確保 您獲得了您有權獲得的賠償和幫助 您的航班出錯。被告知和準備是 有效處理飛行問題的關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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